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研究的若干前沿问题(2)
四、中药成品药系列的知识产权保护
在我国的中药理论与实践中,除了上述相关的知识产权化外,还有一大系列,需要及时作出相关的保护决策,那就是中成药的生产与研发,对此,主要包括两大部份系列,即:对古代名方的制备与生产,以及新时期中药临床运用的普及性研究与普及。所以,中药在成品药方面的发展特色,也为将来中成药系列的开发研究与生产保护,开拓了一条长久的发展通途。众所周知,中医古籍至今仍留存有许多的古代临床医方,其间所载方剂,均是经过数千年临床所验证,具有绝对无虚的可信度。所以,实践中将该部份具有权威性的验方,进行成品药类的大范围开发与生产,显然符合中药现代化的发展思路。至于古籍中,最为著名的不外乎《伤寒论》、《温病条辩》、《金匮要略》等等。可以说,这些古籍经方,均是华夏民族五千年医学智慧的结晶。所以,将中药中的中成药品类,作为知识产权的一大品类加以保护,在未来显然有其重要意义,也是未来中药发展的主导方向。鉴此,针对中成药系列的知识产权化,呼吁国家进行相关的国际产权归属及其生产运用的保护,应当是未来中药国际化发展的必然要求,更是保护祖国中药学创新的根本途径。
五、结语
综上所述,对于中药的知识产权化保护,无论是中药本身、体系、或学术价值,抑或中成药品,均体现出了国医中药的特长之处。其科学性,是从其药学基础理论中得到体现的。而其本身的治病机理及作用,在此次疫情中,通过临床的实践与配组,已证明了其医学方面具有的科学性与合理性,其优势更尽显无遗。所以,作为炎黄子孙,如何在未来医学的发展中,将中药的研究与应用价值的可贵之处,通过当代知识产权手段加以权益性保护,既符合我国中药发展的需要,更是民族中医权益保障的根本。有鉴于此,为改变当前因政策对中药重视不足的问题,特针对此次新冠疫情现状,中药所发挥历史性巨大作用的事实,强烈呼吁国家在未来的发展中,能够尽快开展对我国中药知识产权在国际上的全面保护。兹借此文望引起国家的重视与社会的响应,从而为我国中药的知识产权化国际保护略尽绵力。
[1]张冬.中药知识产权国际化保护问题的实效方法论应用——以中美对中药保护最佳路径选择为视角[J].河北法学,2012(01):70-77.
[2]陈和芳,蒋文玉.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必要性的经济学探析[J].改革与战略,2015(10):147-150.
文章来源:《中药药理与临床》 网址: http://www.zyylylc.cn/qikandaodu/2021/0314/503.html
上一篇:徐力教授传统辨证结合现代药理研究治疗乳腺癌
下一篇: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研究